
今年5月,国家版权局印发《2015年全国新闻出版(版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针对现阶段版权领域的突出问题,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其中,以移动互联网领域与网络云存储空间为代表的新型版权侵权整治工作,被多次提及。
盗版APP需技术手段治理
“把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监管范围”“针对应用程序(APP)等移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提供技术解决方案,遏制新媒体侵权盗版行为”……工作要点中的这些内容,立场鲜明地将此次版权侵权打击的重点指向火热的APP市场。
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应用程序的版权侵权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熊琦表示,应用程序的侵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种情况是,应用程序本身就是对他人享有著作权之作品的数字化,例如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或软件作品制作成应用软件向公众提供。”
此类APP侵权,除了常见的盗版应用软件外,另一较为典型的形式就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小说制作成APP销售。作家李承鹏、九把刀等人的文学作品,就曾在苹果商店中以APP的形式出现,从而引发纠纷甚至诉讼。
“而第二种情况,就是应用程序帮助用户搜索或直接链接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熊琦说。
某大型互联网公司员工王洋(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智能手机上的应用程序已经日渐成为用户获取影视和音乐作品的重要渠道,而很多应用程序开发者也摸到了这其中的门道,众多提供盗版影音内容的侵权APP层出不穷。
在王洋提供给法治周末记者的材料中,详细分析了此类APP的侵权情况:很多这样的APP,都起着“影视大全”“XX影视”的名称。从表面上看,都是聚合各方资源、之后跳转至原网站播放链接的APP,但经过技术分析后可以发现,很多APP都存在着盗链甚至直接侵权的行为。
“以‘快看影视’这款APP为例,该软件播放的全部节目,无论来源于哪个网站,都是跳过广告直接播放,甚至还会绕过原网站设置的限时、限速技术措施,侵权行为十分恶劣。”王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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